精薈體育乒乓球訓練學員及球會會員守則及條款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1日

1.      所有學員必須穿著合適的運動褲及穿著不脫色膠底運動鞋進行練習。

   2.      凡參加任何精薈體育乒乓球訓練課程之學員必須穿著<精薈>之球衣上課、已購買球衣之學員如因尺碼不合可聯絡<精薈>職員再另行購買。

3.      各學員請自備乒乓球拍,乒乓球由<精薈>供應。

4.      學員必須準時出席<精薈>安排之所有練習、比賽及活動。

5.      學員必須遵守<精薈>定立之守則,並自行保管個人財物。

6.      在<精薈>或以外之訓練或比賽中,學員應盡力發揮自己的水平及<精薈>體育精神。

7.      學員必須服從的紀律,並應接受<精薈>負責人及各教練的安排及訓示。

8.      學員在<精薈>進行乒乓球訓練時,請注意身體狀況而適當地調節運動量,安全第一。

9.      練習期間,絕不容許學員在場內說不雅用語或粗言穢語或在場內使用暴力行為,否則<精薈>有權立即阻止該學員參與訓練,並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

10.  <精薈>小組形式訓練課程教練與學員比例為1比3至4,而私人訓練課程則為1比1或1比2

11.  <精薈>各級訓練班別3至4人一班為1小時(佔用1- 2張枱,視場地而定),若只有2名學員上課,教練授課時間則為1小時正(佔用1張);若超過4人或以上,會設有副教練一名、若該班別當日請假人數至只有1名學上課,其課堂則會暫停1次,敬請原諒

12.  所有學員須於每期最後一課或一星期前須繳交下一期之學費,逾期繳交學費需繳付$50作行政費用。

13.  所有已參加<精薈>任何訓練課程之學員,如中途退出者,所有已繳交之學費恕不接受任何退款、轉讓與他人享用或交換任何條件,敬請各學員留意!

14.  已參加<精薈>各課程優惠計劃之學員需於3個月(即90日內)完成該課程,否則所有已繳交之學費則當作棄權論處理,所有課堂恕不接受任何延期或補償、不會獲得任何退款、轉讓與他人享用或交換任何條件,敬請各學員留意!

15.  假若學員報名後未能出席<精薈>之訓練及活動時(包括已安排之補堂),事假: 需於上課24小時前請假; 病假: 必須補交醫生證明,<精薈>將安排補堂時間,當日請假(病假除外)或未收到任何通知或沒提交任何證明,球會一概視作缺席論處理,<精薈>將扣減該缺席課作為行政費用,所有課堂恕不接受任何延期或補償、不會獲得任何退款、轉讓與他人享用或交換任何條件,敬請各學員留意!(* 每月有一次請假機會,任何病假,事假,紅事,白事亦作請假一次處理!)

16.  如<精薈>舉辦活動當日上午7時或活動前3小時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所有訓練班將會另作補堂,如學員缺席已安排之補堂,球會將扣減該缺席課作為行政費用

17.  各學員及進場人士如於<精薈>所舉辦之各項活動或訓練中發生任何意外而導致傷亡或需要作出賠償,<精薈>並不負擔任何責任及任何賠償。

18.  有關安排乒乓球訓練班或比賽指導之教練,一概由<精薈>決定安排,家長不得異議。

19.  所有<精薈>訓練班學員, 皆有機會代表<精薈>參加香港乒乓球總會舉辦之賽事及有資格申請基督教永明基金(可參考本會網頁) 。*

20.  如有任何爭議,<精薈>將保留所有最終決定權。

21.  <精薈>保留最終終止優惠計劃、更改優惠及條款的權力,恕不另行通知。